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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台灣的健康保險署網站上說呢,只要出國超過6個月以上,即可選擇「辦理停保」

自己一邊查資料,也在這邊順便整理一下跟大家分享,「繼續保」以及「辦理停保」需要注意的事項!

 

 

選擇要繼續保!

1. 什麼也不需要做,只需要請台灣的家人代為繼續繳納健保費

2.在國外如果就醫時,記得向醫院索取:(A)醫療費用收據正本、費用明細、診斷書

  申請方式:需於就醫六個月內,填妥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、附上(A)資料、當次出入境證明影本,向各地健保分區業務組提出申請。

 

我要辦理停保!

1. 於出國前填好停保申請表,攜帶簽證、機票等證明文件,經投保單位向健保局提出申請。

   (如果停保了,但卻不到六個月就返國,健保局會註銷你原先的停保申請,並且還需要補繳之前的健保費喔!)

2.返國後,應於當日盡快洽投保單位復保。

3.在國外期間,不能辦理復保,也無法享有醫療權益

 

 

 

以上是我自己整理覺得會比較有用到的資訊,詳情還是以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網站為主喔!

(如果有什麼新的發現,我也會持續整理在裡面)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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